。”说完匆匆而去。
借着刚才一瞟的功夫,叶邦已经把那张纸上面的东西记下,光是他认识的,都要四五样贵重药材。再想想周建山媳妇米氏脸色苍白,先天不足的模样,他叹了口气,知道了周建山铤而走险的原因。
想先天不足这种病,搁在富贵人家将养着,好吃好喝好伺候外加好药材,对寿数根本不影响,但是对于村里人来说,不亚于吞金的怪兽,每时每刻都会吞噬金钱。
所以周建山拼了命的想赚钱,就是为了养好媳妇儿的身子,他做的很有效果,米氏的身体也逐渐好转,已经能够慢慢的出门,稍微干些活儿了。
但是贩卖私盐的凶险,好像走钢丝,谁知道哪天就栽了?
叶邦下定决心,等他能够脱身的那天,不论如何也要拉周建山一把。
他回了家,发现厨房里已经生起了炊烟,周萍萍在自家,那么厨房里的人就是……
“娘?!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等不及跨进门槛,就高兴的喊。
施大娘从厨房探出头来,“刚回来的。看我给你带什么了?”她晃动手里的牛皮纸袋。
这是原身最爱吃的糕点,还有卤肉,叶邦尝过几回也觉得挺好吃的。
施大娘道,“我从府城回来,路过县城,正好人家急着收摊,我全给买了。”足足三斤的卤肉,两口人还吃不完。
叶邦熟练的拉开了砧板,他厨艺不好,切菜还是会的,细细的把卤肉切成了薄片摆盘,然后盛饭擦桌子。
饭菜上了桌,施大娘先递了一碗给他,然后说,“儿啊,最近可别再跟周建山出门去县城了啊!”
“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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