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摸向身下,确定身下依旧干爽,这才长舒了一口气。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担忧,肚子里传来一阵轻微的蠕动,小家伙正用顽强的生命力向她昭示他的存在。
陆秀心中一暖,忽然感觉之前吃过的所有苦头都值了。反正睡意全无,索性爬起来继续研究报纸上的文章。
新文化运动已经如火如荼地进行了很多年,如今报纸上白话文已经占了半壁江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尚处于摸索阶段,除了偶尔看到的少数几个大家,短篇的水准的确都不咋滴。
陆秀高中时代好歹也参加过文学社,还经常在校刊上发表文章,顿时信心满满。
第二天天一亮,置办完棉被之类的生活必需品,陆秀便买来纸笔,开始了她在这个时空的第一次创作。
她小时候学过书法,练字用的都是繁体字,写字对她来说倒并不是什么问题。提到这个爱好,又是一把伤心泪。其实当初她想学的是画画,但是妈妈替她选了书法。理由很简单,因为书法省钱。画画需要颜料,而书法只要墨汁。
原本只是为了培养耐心的兴趣,没想到如今却帮了她大忙,一笔蝇头小楷在这个时代可是文人上佳的门面。
字这关是过了,却卡在了更重要的内容上。陆秀对着稿纸枯坐了半天,尴尬地发现除了根本没办法抄的欧亨利,自己唯一能抄的竟然只有科幻。别的别说剧情了,连影子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说不定重新拿到她面前,她都不记得自己看过它们。
科幻就科幻吧,总比什么都写不出来好。
纠结片刻后,陆秀硬着头皮写下了《你们这些回魂尸》这几个大字。没错,她要抄海因莱恩那篇著名的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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