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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大佬的小心肝[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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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地势高,四周除了山就是土,即使有运气好的跑了出去,也会饿晕在三十里外的半山坡上。
    村民根本不着急,只管天黑之前把人拖回来就行,然后免不了是一顿毒打。
    程年年写这本书之前,为了最大程度的还原梦里十六生活了十年的地方,除了把自己从狗变成了人,几乎把所有的细节都写出来了。
    十六不是袁山村本地人,他是被他的母亲带来的。
    他母亲患了绝症,当时似乎是在逃难,带着他刚走到袁山村就咽气了,十六当时才六岁,是村里一个老光棍收养了他,还替他葬了母亲。
    可是,极度贫穷和资源缺失下,人性往往是最经不起考验的。
    老光棍收养他的本意肮脏且令人恶心。
    一个六岁的孩子,一个意图不轨的老光棍,是个人都知道会发生什么,这种事在袁山村并不少见,没有人会多管闲事,一个偏僻封闭的村子,没有任何三观正义可言。
    就程年年知道的,村里没人知道当晚发生了什么,只听到过老光棍凄惨的叫声,第二天就直接见到了老光棍的尸体,血淋淋的,身上的伤口又深又多,死的不知道有多惨。
    更吓人的是,那个六岁的孩子搬了个树墩,面无表情的坐在尸体不远处,见有人来了,还弯了弯唇,露出了一个无害的微笑。
    渗人到了极点。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敢招惹十六了。
    程年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大二那一整年,她几乎每天都会梦见十六。
    少年孤寂又冷漠,却会在看见她的时候,露出最温柔最宠溺的眼神,什么都愿意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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