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了七年的男孩,还一如既往的出挑,就算是在机场这种各种人群混织着的场合,他还穿了一整身最不容易让人注意的黑色。她依旧能一眼认出他,找到那个永远笔挺的身姿。
他就要去多伦多了。
张路元也在找她,林璟说好要来送自己的,自然不会食言。只是这个姑娘又矮又不起眼,放在人群里,三秒就能丢了,在机场这种地方还真是不好找。
“张路元!”林璟从他身后跳出来。
“你果然是矮啊,我看了半天,结果你都绕到我后面来了我都没发现。”他语气里带着一贯的嫌弃。
她没接茬,只是自顾自地啰嗦,“你呢,去加拿大了以后要多注意。自己学着做饭啊什么的,你可千万别学夏冰,为了省钱,拿大酱汤配出前一丁这种吃法,还能撑一个礼拜。我跟你说,下次回来见我可不许瘦。你都已经这么瘦了……还有啊,记得多穿点,那边冷,以前在上海不穿棉毛裤还扛得住,你别在加拿大死扛,最后老寒腿,伤膝盖,可不值当……”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妈都没你唠叨。”张路元打断了面前这个小姑娘的话,却又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头发,林璟伸手就要去打,他却已经躲开。
“爸,妈。”
边上的张潇和彭林之点了点头,那是张路元的父母。如果要问张路元这副招人的好皮囊是从哪里来的,那肯定离不开这二位的遗传,他几乎结合了自家爹妈所有的优点。林璟第一眼看到彭林之那年轻的不像话的背影,差点以为是他新交的女朋友。
“去吧。”
林璟看见彭林之把头高高仰起,努力让眼泪留在眼眶,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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