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反射出去,就可以照亮其他地方了。身上会反光的东西,只有佩剑了。他拔出佩剑对着自己,果然映出了他的样貌,以及身后正悄悄伸向他的爪子。
他忽然向左闪避,继而转身贴了一张符咒在那只爪子上,那爪子便僵直不动了。有经验之后,他转着圈继续前进,这样才能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保护自己不被暗处的猎物偷袭。
“这样下去了不是办法,我得想想其他法子。”在定住了不少猎物后,肖止儒觉得体力消耗得有点多,毕竟每次都是被动躲闪,怎么比得过主动出击?
“既然我是光,肯定会吸引猎物过来。且我这么亮,就会显得周围暗,如果我这光不亮的话……”肖止儒想起在现代时,晚上走路玩手机,只要看着手机屏幕,身边直径一米左右的地方,在视觉上都会变暗,因为手机太亮了。而关了手机屏幕,眼前景象就清晰起来。那么同理,他想看见四周的情况,必须把自己的光遮住。
他脱下自己的外衫,用佩剑划了方才定住的一只猎物的爪子,让它的血流在外衫上,沾了血的地方,就变得看不见了。
“看来,还是得把衣服弄得五颜六色的……”他一边对付着继续偷袭他的猎物,一边采集血液,让外衫浸透猎物的血,不再发光。他是可以省事地直接杀死几只猎物,用他们的血很快就能让外衫湿透。可他不想因为自己着急出去,就杀害它们。反正就是费点时间和功夫,他耗得起。
“成了!哈哈!”肖止儒发现手里的外衫完全看不见,跟黑暗融为一体后,大喜道。
他将味道不怎么好闻的外衫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连眼睛都遮住了,只留了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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