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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哥谭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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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前男友是一件不幸的事。
    而作为一个迷妹,在被疯子前男友纠缠的尴尬情况下,最不想发生的事就是被爱豆看见。
    “卡洛琳·莫克森”顶着一张万分诚挚的脸,用这个解释勉强说服了玻璃心的托尼·三岁·斯塔克。
    “行吧。”他顶着修剪齐整的精致小胡子下结论,“我就说斯塔克比韦恩受欢迎。”
    这个又臭屁又骚包的表情瞬间勾起了南丁格尔二十年前的回忆。
    作为一个两三岁就开始记事、大脑中偶尔会闪过安东尼·爱德华·“托尼”·史塔克各个年龄段的画面的小姑娘,她五六岁遇到亮橙色西装斯塔克的那件事就像是一个开关。
    从那场“热狗之约”后,即便再没有在哥谭遇到焦糖色大眼睛青年,她所“看见”的关于他的画面闪现频率也越来越高。
    随着需要仰头看人的脏兮兮小鸟长成长腿长发的哥谭夜莺,金红配色的马克装甲也跟着一代代升级。
    其实,不仅仅是斯塔克,她一边长大,一边“认识”许多人。
    他们有的是英雄。
    比如二战时期瘦的像个豆芽菜、打架永远都打不赢、和挚友一起时笑得伤口疼也止不住笑的美国队长;
    比如包裹在红蓝色制服下,一边用蛛丝在高楼间晃荡、嘴巴还嘚啵嘚嘚啵嘚个不停的蜘蛛男孩;
    他们有的是神明。
    比如不存在于世界地图上的天堂岛的亚马逊公主,她的面容比太阳还要典雅,她的目光像是山海一样坚定;
    又比如会在阿斯加德神宫中摔酒杯的奥丁之子,每次看见他被他弟弟捅肾她都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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