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净手了。这帅哥约莫有一米八,身材修长,肩宽腰细,从她身边走过时带起的风还有一股龙涎香的味道,香气馥郁、沁人心脾。
芸芸赶紧走到桌子旁,帮他把笔润好,开始滴水研墨。其实她本不需做这些,少爷自有随身小厮伺候。不过为帅哥服务嘛,罗芸芸一百个乐意。
不知道这帅哥字写得怎么样,应该不错吧,看样子就很厉害,芸芸边想着边瞄着他的手。
只见他轻轻抓起笔,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呲,在纸上画了一道斜杠。
咦,这是干嘛,试纸?罗芸芸疑惑地瞪着他,也不好意思问。
呲,又画了一斜杠,呲,一横。呲呲呲……
等他停笔,芸芸赫然发现他画的是一个“金”字,金刚经的金!这……这是干嘛?!
只见细细密密画好格子的纸上一个硕大的“金”字格外扎眼,没有一笔被框在格子里,笔画弯弯扭扭、粗细不定,既无波折也无提按,可以用奇丑无比来形容,比现代小学生字还难看。
重点是他握笔的姿势闻所未闻,竟然像握着一把匕首!不知道的以为他要行刺谁呢……
这…这是哪家公子,是来找茬的吗,有这么抄经的吗……
可他看起来并不在意,沾上墨,又开始画下一个字。
“咳…咳”,罗芸芸终于忍不住了。
“这位公子,您的字写得稍微大了点噢”。
芸芸很有礼貌地非常委婉地提醒了一句,少爷抬起头再次用那种迷死人的微笑看着她。
“噢?是吗?那我改改”。
真温柔啊,芸芸在心里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