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友谊才能维持的更加长久些。
两家算是世交,任昊书跟傅思远从小学起就是同班同学。
任昊书比傅思远大两岁,从小就比较调皮捣蛋,念小学本就迟了一年还因为成绩跟不上留级一年。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任昊书在班里混的十分得心应手,那时候傅思远长得瘦瘦小小看起来很好欺负,又高又胖的任昊书就一直罩着傅思远。
后来读初中的时候俩人又被一同送去了英国读书,留洋的日子更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除了女朋友一切都可以共享。
渐渐的两个人长大了,情况完全反了过来。
瘦瘦小小的傅思远像是吃了长得快一样迅速长高,智商惊人的他更是凭借努力拿到了剑桥mba,自此走上男神道路;比起他来任昊书就显得有些逊色,从小不喜欢学习的任昊书即便是来了英国也没有因为多吃了几包炸薯条基因突变,全靠老爹赞助进了所谓名校,混完本科文凭出来就不声不响飞回国内发誓再也不读书。
任昊书在英国的时候喜欢吃油炸食品身材完全是横向发展,再加上他懒的收拾自己,站在傅思远身边简直就是人间惨剧,赤果果的对比导致后来只要跟傅思远一起出现,妹子们的眼睛就完全不往他身上看。渐渐地任昊书就不怎么乐意跟傅思远一起同框出现,直到后来减肥成功,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
任昊书不喜欢读书,但是喜欢玩儿游戏喜欢跑车喜欢年轻漂亮的妹子,简直就是富二代标配,他家的钱比傅思远家还多,够他挥霍好几辈子。虽然他身上毛病挺多,但是人却是真的很好,身上也没有一般富二代那种有几个臭钱就看不起人的架子,跟谁都能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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