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c、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
d、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园区安监站)报告;
e、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3)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4)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调配监理工作人员或是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6)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7)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监理工作人员的调整及权益、责任、义务分配。
(8)总监理工程师要公平、公正的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9)监督检查自身及相关参建单位的廉政建设。
(11)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依据监理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工作人员的生活办公设施,有权要求监理人员不参与监理工作范围及权限以外的事务,并负责项目监理费的催讨。
(12)监理工程师有权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宿舍、食堂、生活区、吸烟区、禁烟区的安全与文明、卫
119、学无止境(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