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霍爹已经开始物色合适的人了,也不用太着急,毕竟农村都希望能多种点地挣钱,人还是很好找的,关键是要找到靠谱的。
然后是家里的东西,去县城住不可能把家里所有东西都带着,但也不能什么都不带。在霍爹出去找人的时候温乔和霍娘就开始整理家里的东西了,家里的棉被,衣物还有一些锅碗瓢盆给带上,像床,桌子等大家伙就带不走了,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东西就不要了,省得带着累赘。
最后就是家里的房子了,温乔觉得以后就不回来了,这房子搁着纯属浪费,不如把房子卖了,然后再在县城做笔小生意,赚了钱再买套房子。可霍娘不同意,霍娘觉得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万一在县城不能生存下去了还可以回乡下住。
最后一个问题一直没解决,因为两个人想的都不一样,霍娘总觉得做生意不能赚钱,还可能赔本,可是温乔却信心满满,打算在县城开启人生的第一步。
温乔想的是对的,只靠微薄的年租根本不能满足在县城的日常生活,必须要找点其他事做。但又不能说霍娘思想古板,因为做生意连做什么都还没想好,就急慌慌地把房子给卖了,简直在自绝后路。
最后母女俩达成一致意见,先把家搬去县城,安顿好了之后再在县城考察一下,看看能做什么生意,本钱不大,也能勉强裹住日常吃喝的,然后再做个详细的计划,看看要花多少钱,去哪里卖,怎么分工。
霍爹很快就找到了一家人,家里有三个男丁,劳动力不是问题,于是敲定了一年交十两银子,还要给他们家三麻袋大米,就是要给稻谷去壳了。协议的效力时间是十年,也就是说十年双方都不可以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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