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夜后牠受不了,看了看屋里的马麻,决定离开一下。
牠用灵敏的嗅觉闻到了水,跑到河边喝了好久,然后又四处逛了一会儿,竟然看到有只活蹦乱跳的兔子,牠想也没想,就扑了上去。
后来牠把兔子咬回去,以前只要把飞盘和球咬给马麻,马麻都会拼命赞美牠,这下牠咬了个会乱动的,马麻一定会觉得牠很厉害。
之后,牠和马麻就在这里生活下来。
那三个人对牠,比把拔对牠好,会跟牠玩,帮牠洗澡,尤其是那个叫小四的,有时候会把牠扛起来,还会跟牠一起在草地上打滚,牠觉得他比马麻还好玩。
不过小四有点笨,牠明明叫做Fsh,他偏要叫牠阿福,老是一直叫牠握手和坐下,挺烦人的。
当然,牠最爱的还是马麻。
马麻已经不再哭了,越来越常笑,牠喜欢爱笑的马麻,牠也喜欢这个地方,除了兔子,还有山鸡,有时牠还会下水抓鱼,鱼好滑溜,不好抓,抓不到牠就对着鱼吠。
每次看到兔子和山鸡,牠就觉得血液都沸腾了,一抓到,每个人都会称赞牠,不过马麻不太喜欢牠这样。
有天晚上,马麻用奇怪的表情对牠说话。
“Fsh,你要有新的把拔了,还是三个。”
之后,马麻就常跟小四他们三人轮流睡觉,还会发出很吵的声音,以前马麻都不会这样,刚开始牠还蛮困惑的,不过后来常常这样,牠就习惯了。
生活还是一样很有趣,这里比以前住的地方棒多了,而且很大,可以到处跑到处玩。
过了一年,春天的某个傍晚,牠听到一种很特别的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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