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活死人肉白骨的传奇。’nce与阿苏’所有的回忆,以一种被美化的形态一直到时间的尽头,同我们的青春一起永垂不朽。
自从苏黎世分开之后,我从来不敢设想再见到他应该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情景。
半夜,有的时候无法入睡,我曾想过,把勋暮生当成少年时代的青梅竹马一别数载,再聚首,勋暮生还是单身贵族,风流潇洒,而我已经嫁人生子,向着黄脸婆的康庄大路,大踏步的前进。
但是,再次见到他,一切设想都显得异常苍白。
前世我为他挡过一劫,那场车祸原本是要害他,结果是我为他去死的,今生,他为了救我被人活生生的打入5发子弹,伤筋动骨。说不清楚,我们之间究竟是劫难还是缘分。
勋暮生,“阿苏。”
“是我。”
“……”
他没有向前走,我也一直是刚才那个姿势,跪坐在地毯上,毛毡前面,我的手中还有毛笔,宣纸上还有我写的李煜的词,墨迹未干。窗外,已经过了正午,阳光都似乎带上了青白色的味道。
我还记得苏离当年与他分别的时候,他还没有完全褪去青涩,alice同他相处这么多年,却看着他一点一点蜕变,从trinity college那个貌似花心浪漫的勋七少变成了如今康斯坦丁的nce m. hsun,这一切的改变,无异于一场沧海桑田。
他忽然向我走过来,就在我面前,单膝慢慢跪下,就像是当时为我挡子弹那样,好像石雕的圣像慢慢崩塌。勋暮生伸出手,揽住我,慢慢收紧他的手臂,周围全是他的气息,仿若当年项羽垓下十面埋伏。
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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