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是右手,无名指是空的。
勋世奉全身上下没有戴任何的装饰物,只有一枚黄金婚戒,虽然,这对戒指出身自勋氏家族意义不凡,但是在凡人眼中到底不如铂金白钻显得身家厚重,他却如同一个普通的已婚男人一般,手指上只有一枚这样的素金婚戒。
我动了一下。
此时,阳光从厚重落地窗的帘幕缝隙中透射出来,正好照在我们交握的手指上,刺目的光线竟然让这枚本来看起来不起眼的戒指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勋世奉刚醒,他说的中文本来就辅音轻,元音稍微重一些,刚醒过来,他的嗓音还是软的,说的话好像是有人用天鹅的羽毛骚弄我的耳朵。
我,“你醒了?什么时候醒的?”
勋世奉,“刚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他说的应该是我们的戒指上镌刻的诗文:他的指环上刻着: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我的指环上则是下面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这是先秦诗经中的一句,当然,全文很长,这里只是取了其中的一句,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张爱玲曾经对胡兰成说过,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我,“生死契阔,就是生生死死,悲欢离合。”
勋世奉,“为什么用这样的诗句做婚戒?”
我,“勋家做这对戒指的时候,时间应该是民国,那是乱世。乱世,真正的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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