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盛宁宇这个人一向强势又风流,他怎么会跟你这么好的人谈呢?你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以前的宁宇不是这样的,他是个……..很温柔的人。”卓云靠在床头,望着明晃晃的白炽灯,“其实也不能怪他,当初是我鼓动他去追求沈家二小姐。”
“为什么?”
卓云沉思了一会,说:“那个时候我们都太年轻,太想发达,宁宇没有上过大学,他是单亲家庭出身,爸爸在他初中时就去世了,他只念到了高一就不得不缀学,但是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一直打工挣钱养家,他妈妈身体很不好,每天都需要吃很多药来维持,他不得已,只能经人介绍来香港做最苦最累的活,后来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进沈氏工作的机会。”
“在那里,他从最低层的保安做起,然后又做接线员再到打字员,他做事很勤力,人又聪明好学,逐渐引起沈老太太的注意,那时候的沈氏还是由沈老太太统管,她把宁宇一级一级地提上来,提到身边做私人秘书,那个时候,他才刚二十岁,是沈氏的奇迹。”
卓云停了一会,唇边绽出抹笑,“我那时刚刚准备考大学,想着高考前来香港看看他,其实我们俩的关系在读书时就发生了,后来他去了香港,我每个假期都会去看他,那天晚上盛宁宇很开心,他刚刚提职,请我吃了一顿最好的大餐,他兴致勃勃地说他今后要努力,多奋斗,一定要在香港扎根,成为人上人。”
“之后呢?他背着你去追求沈家二小姐?”魏司问道,这是最老套的剧情。
卓云摇了摇头,“不是他背着我,是我让他去,吃完那餐饭的第二天,我在沈氏大门等宁宇时,就意外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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