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张旭却不肯准许他继续谦虚,上前半步,手指着他先前替王之涣誊写的那句“今日暂同芳菊酒”中的第一个字,笑着点评,“特别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鹤振翅欲飞。在下曾经练习多次,却从来写不出此等韵味。”
汗,瀑布汗。一半儿是因为惭愧,另外一半儿还是因为惭愧。
前一半儿惭愧的是,送别诗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个字,结果只有一个“今”字,勉强能入张旭法眼。而那个“今”字,则来自张潜自己在二十一世纪读书时,反复临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此字带着苏东坡的三分皮毛,当然在行家眼里,与其他三十多个字,都大不相同。
后一半儿惭愧的则是,也就在张旭二十三岁,还远远没达到草圣境界的时候,自己敢壮着胆子给此人打个下手。等到张旭走到巅峰时刻,自己再像今天这么胆大,恐怕不被草圣的“粉丝”活活骂死,也会被其他同龄人拖出去砍了手指头。
“两位张兄,还不赶紧过来喝一杯?刚温好端来的菊花白,这已经是第三轮了,倒得晚了,肯定又是一滴不剩!”好在王之涣来得及时,用一杯酒,打断了张旭继续探讨书法的愿望。
不愧是杜甫笔下的饮中八仙之一,草圣张旭听闻好酒又来了,果断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书法,笑着向王之涣拱手:“多谢季凌了,上轮我就晚了一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再辜负了佳酿!”
说罢,又将头转向张潜,笑着发出邀请,“用昭兄,一起去喝一杯。张都尉家今日的佳酿,与寻常所见美酒,大不相同。”
“伯高兄自便,我不善饮!”张潜拱下手,轻轻摇头。
第七十三章 说酒(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