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脚。
早前听闻京中有好事者将京城内的青年男子以相貌为依据做了个排行榜,还标注了姓甚名谁,家世背景,婚配与否等若干小道消息暗中散播,而最关注它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待嫁的闺阁女子,另一种是说亲拉线的媒婆。
辰逸的几个兄弟便都被写在榜上过,而他本人十八岁时随父兄出征,半年功夫将北境商道上的马贼剿灭的剿灭,收服的收服,还亲自领兵夺回了华国夺嫡之乱时被北戎占去的三座城池,还未班师,李建封他为怀化将军的圣旨便到了营中。
而他回京那日,跨马提枪走过朱雀大街,卓尔风姿叫他的名字就此在这排行榜首呆了整整两年。
我头一次听见这传闻时还以为不过是玩笑话,今日猛见他换了身新衣,上心细看方知这“玩笑”绝非信口开河。
我又忍不住回想辰逸平日的模样:军人的坚毅健硕和世家公子的大气优雅于他一人身上浑然天成,着深色稳重而不压抑,穿浅色清朗却不轻佻,束发提枪之时勇武英朗,戴冠执扇之际又温和清隽。
细细一想,无时无刻不是好看的。
辰逸见我盯着他出神,耳根微红,轻声唤我:“然儿?”
我回过神来,托腮感叹道:“常言道人靠衣装,我瞧你却是衣靠人样,怨不得之前从定雁城回来时,路边看热闹的女子尽拿绢花绸带往你身上丢。”
辰逸闻言回忆了一下,诚挚的皱了眉道:“我从不佩花,见朝中有些官员戴过,十有八九都显俗气。”顿了顿还添了一句,“我自认相貌也不算阴柔,真不知那些女子究竟作何想,尽向我扔些闺阁所用之物,委实
第一百三十三章 生辰礼(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