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东西方差异
在东方和西方文明中,剑都是一种地位比较高的武器。在中国古代,剑被称作“百兵之君”,常常被当作一种高贵的装饰品。从皇帝到文人都喜欢佩剑以显示身份。此外,剑也被当作一种仪式道具,比如在中国道教仪式中,剑常常被作为一种降伏妖魔的法器;在欧洲,剑被用于册封爵士与骑士,这个习惯一直流传到今天。
中国剑文化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
智取领主府(二)(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