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怎么没有?”余千鸟看着子焰打趣道:“你看看你,身上带着一种人中龙凤的气质,跟着你准没错。”
“人中龙凤?”子焰看了一眼身上穿的破烂:“现在我们连客栈都没钱住了。”
“那有什么要紧的?你看看,你随随便便都能猎一头这么能跑的野猪回来,拿去城里卖了,不就有钱了吗。”
“噢,我们可以卖掉这个啊......”子焰恍然大悟。
“哈哈,这你都想不到吗?看着挺聪明的,怎么在有些方面就那么笨呢。”
“不过这一头野猪能卖多少钱?”
“卖个几十文吧,野猪遍地走,不是很值钱。”
“几十文是多少?”
“几十文就是几十文啊。”
“我是说多少两银子。”
“你疯了?一两银子上千文呢,野猪不值钱。”
“这样吗......”
“那什么值钱?”
“什么野兽都不值钱,得做生意加工,然后就值钱些,多卖点就有了。”
“加工?”
“当然,你看,狼的皮囊可以做衣服,野猪这种大型一点的野兽的骨头可以做成家具的零件,不过这些比较麻烦,总之野兽是不怎么赚钱的,主要是量多就赚钱,要想靠单个发财,那就只有那些荒兽了。”
“荒兽?荒兽值钱吗?”子焰追问道,他现在有烈火能力加身,不管什么荒兽都对这种超高温的攻击难以招架,即使有,也只是那些极少数的荒兽才有这种能力。
回忆(一)(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