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也被渲染得五颜六色,在市民的欢闹中编织了夜色的美好。
几个人到饭馆里吃过了晚饭,便在这夜市里瞎逛了起来,反正他们也不可能在这大半夜的跑到灯草胡同里去找什么“百晓生”,既然都已经来到首都了,那自然是要好好体验一下这都城夜景的风情。
林逍和叶无心挽着手走在后头,看着凌影和长风在前头走着,看见什么没见过的新奇物事就停下来瞧一瞧。凌影身为一派之主,倒还顾及着些身份涵养,举止优雅得体,即便真的是什么都不懂,也给人一种儒雅随和的感觉。另一边长风可就真的跟一个十五六岁、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样,走到哪里都是东瞧瞧、西望望,看见一样东西就要停在那驻足半天。总算他买东西时还知道要付钱,这才没有给叶无心他们惹什么麻烦。
“你的这个小侍从,我以前认识吗?”林逍饶有兴致地看着长风在前边走来走去的背影,他一直对这个说话无法开口、只能用腹语和人交流的少年好奇不已,“他看上去年纪不大啊,是怎么有资格做缥缈城宗主的近身剑侍啊?”
叶无心淡然地开口:“你当然认识,只不过你现在忘了而已。长风虽然样貌幼小还口不能言的,其实他是整个缥缈城真正意义上最长寿的人。他少年时期曾经被药王谷‘百药堂’的炼药师抓去当药人,以血肉之躯试药。那些药物的作用在他身体日积月累的产生了未知的反应,毒坏了他的嗓子,并影响了他的身体机能,使得他永远也无法发身长大。你别看他长着一副十五六岁的面孔,但实际上他已经服侍过了包括你在内的三代缥缈城宗主。”
林逍听了不禁肃然:“三代?!
第67章 小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