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灵山之路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九章 这便是法(二)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发此番天地里未有之音。

    丁浩又道:“且后母算什么母,既父亲已死,如父亲自然死亡也就罢了,明明父亲为后母所杀,你等却要少年认杀父仇人为母,真是可笑至极,荒唐至极。本官判少年无罪,当明本心矣,当合法之本质亦。本官告诉你等,这就是法!”

    此言一出,门破,题解。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