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只能听着,没话。
菲菲好不容易画完了,却仍然没有离开镜子,又开始一件一件地试穿衣服。她当着保良也不避讳,换衣服时常常半裸着身子。她的身子比过去胖了,少了些青春,多了些风韵。保良默默地看着,心里还是有些疼她,不知她这种昼伏夜出的生活还要维持多久,不知道这种以男人为生的生活她快乐吗?如果快乐,无异于麻木和堕落,如果不快乐,那岂不是作践自己!
也许她真的像李臣说的那样,把命运看做被人强奸,如果反抗没用,还不如享乐其中。也许她根本就不想反抗,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在享乐和虚荣面前,永远难以无动于衷!
终于,菲菲把衣服选定,穿在身上左顾右盼。这时的菲菲,显然是快乐的,尤其是当她用居高临下的腔调询问保良的时候,她的快乐,已经演化成一种下意识的得意和张扬。
“你到底要多少钱呀?”
“随便。”
“随便是多少钱呀?”
以前,保良也用菲菲的钱,但那是菲菲情之所愿,和现在的情形截然不同。现在是保良自己涎脸讨要,比他在地铁里向素不相识的路人行乞,还要耻辱万分。
“……我,我想到涪水去找份工作,等我找到了工作,就可以照顾我姐姐了。我姐姐现在身体非常不好,我想尽我的能力,给她一些帮助。”
“你的能力,”菲菲嗤之以鼻,“你有能力还来找我干吗。”菲菲毫不留情地盖棺论定,“我算看透你了,你这人,除了脸蛋还行,其他没一样行的。”
保良又是没话。
菲菲掏出钱包,又
二十一(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