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藏起的薄背直刀摸了出来,在背后插好。又从墙角的老鼠洞里摸出元素手枪,仔细地插到腋下。
常威确实是土生土长的塔尔塔人,镇里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前些年他出去打了两年工,嫌赚不了钱,又回来了。
可谁也不知道,他是到荒原上当了两年西风匪。
后来他所在的那一小队马匪,做案踢到了铁板,一小队的人,只有他一个侥幸活了下来。随后他就怕了,洗手不干,回塔尔塔镇重归安分守己的生活。
干马匪的时候,他跟着首领学了些武技,堪堪跨入入门的青铜阶。不想这套武技讲究的是清静致远的内修,在荒原上厮杀了两年,武技没什么长进,洗手不干之后,反倒在近来突破到了白银阶。
要不是修为突破,自信倍增,他这次也不会出手做这件事情。只是在下手杀那塔科维克的时候,那个小屁孩怎么会尾随而至?怎么还居然躲开了他两下几乎是必杀的伏击?
他回到自己的住处,有些犹豫不决,他不知道那个小屁孩有没有看到他的脸,他在犹豫着是收拾起东西远走高飞,还是去杀了那个小屁孩永绝后患。
可在他踌躇的时候,那个小屁孩居然带着治安官鲍勃找上门来了。鲍勃是条老狐狸,极不好对付,他都做好了一旦暴露的反击打算——
来的人里面,老实巴交的来福是最理想的人质人选。他从一开始就揽住来福的肩头,不是因为他和来福熟到什么程度,而是一有变故,他就可以将来福胁持住。
不得不说,常威是个很有头脑与心机的人。
不过好像那个小屁孩并没有认出他来,反
第二十一章 常威与来福(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