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回想曾经,我做了那么多不该做的事。钱,权永远是我最得意追求的东西,这没错。可我做的或许太过火了。我为了分到更多家产,在那个昏暗的下午约我的妹妹出去,我将她推下了山谷。
当我听到肉体与石头猛烈碰撞的声音,看见那条被染红的小溪时,我的心被无数种感情冲撞着。
不论是痛苦,后悔,悲伤,高兴还是得意。
我想那是我做过的最疯狂的一件事,也是最终导致我人格分裂的一件事。
我甚至不是分裂成两半,而是分解成了无数个点,每一个点都有它自己的特殊之处。
自从混迹元到来之后,我就知道我不会有好报应的。
我的妹妹来找过我,找过我很多次,差点要了我的命。不过那个时候我早就不在乎了。我已经行尸走肉,除了扮演好自己要扮演的角色外,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杀人,把所有不该存在的人统统杀掉。
我忘记了是谁赐予我这样的魔力,我可以毫不怜惜的杀死一个人。
不管用什么方法,利用秩序的特殊性质也好,用刺刀也好。
当我看见一个又一个活物在我眼前逐渐失去生命迹象的时候,一阵激烈的快感使我不能自拔。
我是个杀人狂魔,可这也是被逼的!
谁能告诉我,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做!
按照最初的预算,很快我又要杀人了。
可我不想这么干了,但这不行,我已经走不出来了。
失去那种乐趣,我就仿佛迷失了自己。不管是谁,我都会毫不怜惜。
窥视秩序 第二十三章 付之一炬——真相(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