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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皇帝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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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度使刘知远为过生日做功德,派他疏理在押囚徒,将冤枉和罪轻者放免,称为‘静狱’,而他对于狱中囚徒,‘无轻重曲直悉杀之’,然后汇报道‘狱静矣!’五代十国中苏逢吉这样的杀人狂魔实在是太多了。后汉宰相、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史宏肇,在京师‘出兵警察,务行杀戮,罪无大小皆死’。《新五代史》中《史宏肇传》记载,凡有百姓被指控为犯法,汇报给史宏肇,他立即伸出‘三指’(即中指)示意中斩,百姓便被处以腰斩。‘其他断舌、决口、斫筋、折足者,仅无虚日。’‘枉滥之家,莫敢上诉。巡司军吏,因缘为奸,嫁祸胁人,不可胜计。’甚至本来较轻的杖刑,在后汉也变得荒唐残酷。例如刘铢在地方上任节度使,用法深峻,百姓犯下过失,先问多大年龄,就按这个数目加以杖打,叫做‘随年杖’;持杖者站在受刑人两侧,两杖俱下,叫做‘合欢杖’。五代乱世,治安败坏,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阿虎听到“生地狱”这个名字,都感到不寒而栗,问:“‘生地狱’是什么啊?”

    徐明说:“五代十国时期,军阀们掌握着割据地盘的全部权利,并且总是力图扩大势力,甚至夺取帝位、王位。强权和暴力成了支配社会生活的轴心,战火连绵不绝,法制荡然无存,道德伦理败坏到了极点。”他接着说:“这些军阀、帝王们是非常残暴的。”

    “唐朝末年,朱全忠任宣武镇(驻今河南省开封市)节度使时,为了保持一定数量的兵士,下令在兵士脸上刺字,作为记号,防止逃跑。《资治通鉴》记载‘军士或思乡里逃去,关津辄执之,送所属,无不死者,其乡里亦不敢容。由是亡者皆聚山

第八十七章:皇帝的身份(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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