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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没有离去 仍在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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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里,想着非把它扛回来不可。我也算是老猎人了,对付这种不算狡猾的狐狸轻松加愉快,所以在山野里没转上几圈就发现了它的身影。我只搂了一枪,便将其击毙,不想正好凑成我们今天的桌上餐。齐嘞,好好下酒。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开吃时,由于有心理障碍,我没往装狐狸肉的盘子那边儿伸筷子。吃得酣畅的酒友们看着来气,便嚷嚷,这么难得的野味儿你不入口,等着喝王母娘娘的奶呀!自称老猎人的头头,也来使劲鼓动,我也就盛情难却了,便憋着气囫囵了几片儿下去。说不上好不好吃,嘴里倒是有了股淡淡的骚味儿。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

    过后,我非常后悔。对于一个诚心等待狐仙的人,怎么能吃狐狸肉呢,这不是主动站到了对立面,自掘与狐仙的通路吗!我这一年又一年等待狐仙,而等不到的人,这次失律后,会不会与狐仙越来越远?更可忽视的是,没人知道这野狐狸的来历,它在世上存活了多少年,也没人说得上来,那么,谁能保证它没有过成为人形的年月,与人间有过密切来往和一起生活的经历呢?如果它成过人形,也与人一起生活过,那么吃了它的肉,就等同于吃了人肉,我也就逃不过成了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不管划拉多少仁义道德往身上贴,也掩盖不住我吃过人的历史,擦不掉罪孽深重四个字。神通广大的狐仙无事不知,对于反天道的人,逐一记在心间。平心而论,我这辈子没有白白等待,还亲眼见到狐仙,实属万幸,我必须得从内心的最深处,重重地感谢狐仙的不记恨,给面子。

    其实,没遇见或说没识破狐仙前,我就断定狐仙最看好的会是环线地铁,这回得到了印

第十四章:没有离去 仍在周围(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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