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他。
知道他酗酒,莫春山甚至找了人给庆州所有的娱乐场所和酒吧打了招呼,不许卖给他酒。
莫春山的理由很简单——他身体里有莫春山的一部分,他莫书毅就连死的资格都没有,他就算作为一片肝的容器,也得莫春山同意了,才能把自己砸碎。
否则,他的死,会换来洪水滔天。
莫书毅低下头,低声回答:“我记得,不过你能用来威胁我的人和事,越来越少。”
“是吗?”莫春山扬起嘴角,“我倒是知道上个月美国那边研发了一种新药,一个月的治疗费用折合人民币大概是三十二万,对抑制肿瘤复发有奇效,你不妨考虑一下,再想一下我刚才的提议。”
莫书毅张了张嘴,心中忽然生出巨大的无力感,和无边无际的懊悔。
有莫春山这样一个和自己年龄相同的小叔叔,他的童年再幸福也会有阴影的,因为莫春山是个完美的榜样,不管是样貌、智商、成绩还是家境,都把他甩得远远的。他唯一比莫春山强的,只有身体比莫春山好,力气比他大而已。
平心而论,他的成绩也不算差的,至少还是班上前十名。然而这在莫春山连续跳级,十四岁就上了高三的成绩面前,完全不堪一击。
这样一个天才少年的范本,要真是“别人家的孩子”就算了,至少和自己不相干,偏偏他又是小叔叔,还在同一屋檐下住,他怎么躲也免不了要被拉出来比了又比。
曾几何时莫书毅很讨厌莫春山这三个字,恨得晚上在被窝里咬着牙偷偷诅咒莫春山赶快消失,却不料十四岁那年莫春山真的消失了。
228 生又何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