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招摇过市,又嘱咐林阅说,你可别跟那个陈麓川玩,一个男孩儿生这么唇红齿白,长大了肯定跟他妈一样,是个招蜂引蝶的个性。
林阅小时候还算乖顺,对何珊言听计从,从小就将陈麓川划作了“阶级敌人”,直到那日巷子里,陈麓川为救她引走了狼狗。
林阅那时吓得腿软了,听狗吠远去,从树上下来之后就直奔回家。然而心里惶惶不定,写作业时都竖起一只耳朵留神着底下动静。
不知过了多久,她便听见底下门开了,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夹杂着冯蓉焦急的哭声。
过了一阵,何珊回家了,做饭时,讲笑话似的对林立明说道,冯蓉儿子被狗咬了,据说咬得狠,那小腿都快给咬断了。
林阅听得心里一颤,铅笔尖在纸上一杵,折了。
自那之后,她便对何珊生出几分抵触之情。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仅仅因为私怨,就能对别人的苦痛无动于衷,甚至加以恶毒的嘲讽。
后来上学放学,总能见到陈麓川,被他父亲背着,小腿上缠着一圈纱布。那纱布白得晃眼,似要一直刺到她心底里去。
那之后,林阅开始观察陈麓川。久了发现,他本人和何珊口中所说的顽劣不堪的小混蛋全不是一个样。
他胆大仗义,能将一帮跟他一般大的淘气孩子领导得服服帖帖。林阅每次放学时,常能见到他跟一帮朋友呼啸而过,飞快占领了家属区内那破烂的篮球场。
那时已到夏天,能看见他露出的小腿上,碗口大的一个疤。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