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留意过。后来知道她叫方洵是因为她突然变得很出名,整个学校从南大门传到北大门,连校门口卖凉皮的大爷都知道,因为她每天下了课都会跑到学生宿舍前面的小篮球场,不是去打篮球,而是爬上篮球架偷窥男生寝室,不知道窥的是谁,但从此,她一窥成名。
而那个十分荣幸被她偷窥的302寝室,也因此成为传说。
校园里,两个人仍然只是偶尔碰到,交集少之又少,后来会成为朋友,是因为一件血淋淋的事。
那是大二的下学期,五月的一天,天气很好,校园的林荫道上栀子花开。方洵和室友白桐准备去吃午饭,刚走出大门,就看到几个不像学生的社会青年手里拎着长刀急急忙忙的跑远,校门口的一角熙熙攘攘的围了一群人,原本在那里卖凉皮的大爷推着小车匆匆忙忙换了个地方,方洵上前一看,周阔正浑身是血的躺在地上,五月的天,阳光温煦,她却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底板蹭的冒上来,整个人都跟着哆嗦,来不及多想,急忙上前扶起周阔,看着他一身的血,吓得一句话说的结结巴巴:“你怎么样,能,能走么?我送,送你上医院吧。”
周阔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自己要挣扎着起来。
方洵看他能动,松了口气,赶紧小心扶住他:“你别动,我扶你。”
白桐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拉了拉方洵的胳膊,还没等说话,方洵看了她一眼,安慰道:“没事,我送他去医院,你去找秦朔,他在图书馆。”
s大学建在郊区,比较偏僻,附近没有公交,也没有出租车,校门前只停了一辆三轮车,还写着自用,方洵也顾不上那么多,扶着周阔跌跌撞撞的走到三轮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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