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他们的儿子才是一家人,热闹是他们的,与我无关。
初一的暑假,我把头发挑染了好几束绿色,手指上夹着一根燃了一半的烟,对着父亲大吼:“你他妈以为我愿意和你们一起住啊?!我考上大学后立马搬走一辈子都不会再来找你!”
一直以来我就是叛逆的代名词,我的青春是如此的……那首歌怎么唱的,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不过一般人第一眼见到我只会觉得我是乖乖女,没办法,谁叫我长了一副乖乖的模样呢,我不说话,大家只会觉得我又安静又乖巧。
在校时我表现得像一个十足的三好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异。但其实几乎什么坏事都有我参与,直接还是间接就不多说。
放学后我最经常干的一件事就是跑去酒吧,和各种社会上的人一起混迹,唔,或者和一群公子哥。
我打架、打游戏、抽烟、喝酒……唯一不碰的就是毒品。
王洛河说他最爱的是我的孤独,然后便是我的理智。是啊我多么理智,我知道我要参加高考,我知道就算和父亲吵架再凶也不能真的赌气走了,说白了我就是知道我的翅膀还不够硬。
说到王洛河,他的混在全校是出名了,尤其是对女生混。他第一次跟我说话就把我惊呆了。他说:“叶夜,今天晚上一起去律动吧。”
律动是我们那最热闹最HIGH的酒吧,那时我们初一,我正有去玩玩的冲动。问题是,王洛河是如何看到我的本质的,透过了我掩饰得堪称完美的“乖乖女”面具。
我似乎说远了,但是我确实是通过王洛河才认识卫杨,那个从我高二就开始包养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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