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吾,干脆替她说:“就像是一个任性妄为的小朋友在随处大小便。”
她笑道:“话糙理不糙,这是一个很任性的纵火犯。每次作案,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明确的动机,他可能会连续作案,也可能几年都不露头,兴起的时候就干他一票,随后便销声匿迹。我们或许可以把这种犯罪模式称之为即兴犯罪或无目标犯罪。”
我接着她的话茬说:“所以这也是他难以被抓获的重要原因之一。”
夏雨还是很疑惑:“如果真如我们所言,那么这个人在心理上,绝对是个真真正正的死变态,否则不会在没有动机的前提下肆意作案,并且持续这么多年。”
我表示赞同:“不仅是死变态,而且还是个颇有心机的死变态。你看,警方仅能从多个现场的足迹上判断他是个左腿不太利落的瘸子,其余特点竟一概不知,真是匪夷所思。”
说到瘸子,夏雨今天早上不就发现一个?
她把一份材料放在我眼前:“你看看这个。”
夏雨递给我看的,是截止目前最完整的一份火灾现场报告。它包括嫌疑人证词,可疑目击者证词以及模拟画像。之所以称为可疑,我想多半是由于目击者自己都不确定是否真的看见纵火者。
上面详细介绍道:火灾开始时间大约在十点一刻左右,十二半被扑灭。共有四人在此次火灾当中死亡,分别是李勇,其妻子蔡瑞芳以及他们的两个女儿。警方勘察现场后确认为蓄意纵火,而且作案手法娴熟,特征明显,房子的后墙上还写有‘一家人就要整整’几个字,之所以没写完,是因为当时恰巧被目击者撞见。
第九十七章:犯罪档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