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得玫瑰兵佬鬼叫狼嚎,双手捂眼睛就在地上打滚。这光的威力有多大,只有我的灵魂知道。闪光弹是他偷的还是瞬间造成的,只有它知道了。反正杀你不死,但刺伤你的眼睛是卓卓有余的。
我并没去看闪光弹的效果,将闪光弹扔出之后,戴上墨镜之后,我转身就跳到一条田埂上,跟玫瑰兵佬拜拜了。
当然,闪光弹的爆炸声我是听到了的,万道金光也从身后闪过来,我的后脖也感到一阵灼热,但不至于灼伤。玫瑰兵佬的鬼叫狼嚎我不是没听到,而是我决定充耳不闻。
慢跑了几公里,天渐亮。我不想在太阳慢慢升起的时候,我再杀人。
朝阳是生机、是蓬勃、是欣欣向荣,不能跟死搭界。
这应该就是我李白突然之间悟到的杀人哲学,以这哲学作指导,从此以后,我是否就不在白天杀人?这是后话。咱们言归正传。
通过脑信息的传递,我知道费马他们已经逃出危险的距离之外,不由迎着朝阳唱起了歌仔。
走在乡间的小道上,享受着清新的空气,看看山间,望望田野,我觉得这是天地间的一大乐事。若不是背后还有玫瑰兵佬追着,我真想跳到牛背上,横一支笛子,吹一曲《春江花月夜》,说不定我就坐在唐朝明媚的阳光之下,跟真李白来个斗酒诗百篇了。
这只能是想想过把瘾。还不能多想。我此刻还得快跑,跑到江头的旧机场跟费马他们会合。
早晨的田野,飘着淡淡的雾气。
我跑跑停停,等太阳八点钟的时候,我就到了江头的旧机场。正如我所料,费兰比他到得快。
第022章 来点功夫(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