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了,心想不去就不去吧,反正他也只不过是一时之气,说实在的,让儿去干那种下贱的活儿,他的心里也说不过去。
可是谁又能料想到,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曾经最低贱的工作,在几十年以后简直可以跟吃皇粮相媲美了,听上去确实好像是个奇迹,但是却当真如此,不过这是话外题,提一嘴就算了。 说归正传,由于我爷爷当时以瘸相逼,所以我爷爷也不敢再让他去抗钢轨,没办法,谁让家里面就这一根独苗儿呢,所以爷爷只好甩给了我爷爷一把家里的**,他对我爷爷说:“你啥都干不了是吧,那就给我拿着枪上山蹦兔去!” 当时,村里面还是公社制,啥是公社制,答案就是大锅饭,全家都不开火,等到饭口集体去大食堂里面打饭吃,现在看来挺白痴的一个制,在当时来讲,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白吃的,因为你得干活,“吃饭不花钱努力抓生产”嘛,攒公分儿才有饭吃,当时边远山区还没有禁枪令,外加上我家这块儿,是他妈出了名的北大荒,要是光靠着那帮公社里的家伙,一年下来也就年十儿的时候能见着点荤腥儿,对与老农来说,这不算啥,但是对于大城市来的干部们,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你还别说,这‘延安’来的同志脑瓜儿是好使,他们很明白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于是,便颁布了制,在条件允许下,允许老乡将打到了野味上交公社,一斤肉两公分,两公分儿也就是一顿饭的价钱,我爷爷明白我爷爷的算盘,他这是想让我爷爷自力更生,我爷爷当时由于跟家里面有些矛盾,外加上年轻人心高气傲,于是乎,也没说啥,接过了猎枪就踏上了全职猎人的道。 那一年,他二十一岁,常言说
第一章 火狐狸(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