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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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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李贞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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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皇帝批复下来,内阁代表太子处置意思的奏疏也来到了皇帝的案头。
    在这份奏疏之中,太子居然认同刑科给出的结论,认为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瑛,有首犯禁例,挟私妄奏的罪过,同时大认为理寺卿汤宗和应天府尹薛均办案能力是有的,不过受到了蒙蔽,最后认为兵部主事李贞以小人诬大臣,此风不可长,愿处极刑。
    皇帝看完之后,倒是有些意外了:“太子这一回,似乎脑筋转过来了。”
    这自然不是高炽脑筋转不转过来的问题,事实上,这奏疏是杨士奇结辩的,高炽看了之后什么也没说,就叫发去北京了。
    “陈瑛降为通政司左通政,”皇帝很快给出了处理:“刑科给事中马麟、丁珏两个,改迁去都察院,汤宗以前在苏州治水,卓有成效,朕看他去开封治河,也应该不差,嗯,就叫他去开封做一任亲民官,这个薛均,朕之前还没看出他查案的本事倒是一流的,那就让他降一级去大理寺做个少卿,什么请求致仕,他才多少年纪,说致仕——朝中七老八十的都没说致仕,他一个年富力强的就要致仕,不准!”
    一切都和张昭华预想的一样,陈瑛这个左都御史降为左通政,再过一段时间,以其他名义贬斥出去做个地方官,一步步远离中枢,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马麟、丁珏两个远比陈瑛没有下线,他们继承的是陈瑛经营地有如铁桶一般的都察院,而都察院面对着两个上书将陈瑛赶出去的人,会是合作还是不合作,张昭华拭目以待。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继承陈瑛的事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群臣的情绪早已经被陈瑛逼到了一个临界点,这二人继承的是百官积蓄已久的怨愤,陈瑛全

第七十四章 李贞案(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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