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半夜我被他弄醒了两次。一次是卷走了我所有的被子,另一次是把腿压到了我肚子上。即使带上滤镜我也不能说服自己这是赏心悦目的睡姿。
床睡两个人足够大,但是按照他张牙舞爪的睡姿来看,如果外边没有人他能把地盘扩张到整个房间。我一边庆幸没让他睡沙发——睡了第二天铁定会感冒,一边抖抖索索的从他怀里抢被子。
第二天我醒时闹钟还没响,他还睡着。脸埋在被子里,头顶在我肩窝上,露在被子外边的头发在晨光中看起来又细又软。
我忍不住伸手轻轻摸了摸。和想象中的手感一样好。
我起床做了早饭。我很少在家做早饭,街口有一家店的包子和油条味道都很不错,省时省力,物美价廉。不过偶尔我也会想下厨。
比如这种想要在他卖弄一下的时候。
我煎了两个荷包蛋,下了两碗面。荷包蛋出锅的时候他刚好洗漱完坐到桌前,笑得有点腼腆。
我猜想他对自己的睡相很有心得,所以害羞了。
和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做朋友,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言以对的时候不会尴尬。
我没提他昨晚的睡相,他也自动跳过这一茬,安静的吃完早餐,在我洗碗的时候帮我倒了猫食,陪薛定谔玩了一小会,七点半和我一起准时出门。
忘带的钥匙落在抽屉角落,被他找到后仔细收到了包里。
他告诉我他每天告别时比的手语是“明天见”的意思,还告诉我他觉得我做的饭很好吃,养的猫也很可爱。
这让我有点高兴。
可傍晚的时候我目送他进屋,心里还是有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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