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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墓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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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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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之心,可以“升棺发财”,但不能侮辱和破坏遗骨。从前有盗墓贼打开棺材,发现年轻貌美的女尸尚未腐烂,竟有猥亵乃至奸尸的变态行为——这已被小木严厉禁绝的。

    第四,不得挖掘清朝以后墓葬,这些墓大多还有后人,或者聚居在祖坟附近,如此挖墓太丧阴德,并且容易被人抓获,便是死路一条。小木谨慎小心,挖墓本身已有极大风险,他不想再冒地面之上的风险。

    第五,盗墓村的老规矩,兔子不吃窝边草,不能挖洛阳本地墓葬,河南省境内墓葬也尽量不挖,避免引起本身官府的缉拿。

    以上,为盗墓村的“五条誓文”——因为小木在日本生活过半年,直接盗版了日本明治维新的“五条誓文”名称。

    有趣的是,日后的《中国盗墓史》,将上世纪二十年代洛阳盗墓村的改革,称为盗墓界的“明治维新”。

    小木的队伍日益壮大,海女也夫唱妇随,跟着他走南闯北。他们再没遇到真正的镇墓兽,倒是挖出好多“伪镇墓兽”——战国的木雕,秦汉的石雕,还有灿烂的唐三彩,都被小木包装成正宗的镇墓兽,卖给北京琉璃厂与上海法租界的古董商,换来了白花花的袁大头。

    八年来,盗墓村过上了好日子。所有的销赃收入由小木统一管理,第一笔钱,先给在盗墓中出意外死亡的人家作为抚恤金;第二笔钱,分给村里的鳏寡孤独以及老人;第三笔钱,才奖赏给幸存回来的后生们;最后一笔钱,小木留给了自己和海女,还有两个孩子。

    虽然,小木和海女从未拜过天地办过喜酒,但大伙儿都将海女看作盗墓村的女主人,两个孩子也被当作小木

第四章 小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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