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镜的老头望着小巷对面周伟所躲藏的房子,嚯嚯怪笑起来:“什么义务,什么责任,人啊,就是爱说大话空话。”
“他可不是说大话。”他身边还站着个穿斗篷的人,他摩挲着大拇指上墨玉戒指,似是怀念般缓缓说道,“这人蠢得很,钻起牛角尖来,是能拿自己的命去负责的。”
斗篷人依稀能想起来,很多年前,就是这个冥顽不灵的蠢货,提着剑挡在山门前,也是这样一幅悲天悯人的蠢样子,对他说——“是我识人不清,是我引狼入室。应環兄,我得负起这个责任来。”
利刃穿透那单薄的胸膛,把映着寒光的长剑染成耀眼的赤色,那蠢货明知道自己手无缚鸡之力,明知道他绝不会手下留情,却还是直挺挺地挡在山门前……到底蠢到什么地步,才能上赶着来送死,上赶着以死谢罪。
多可笑啊。
然而等那人死透了,透的不能再透了,他才体会到,原来那副可笑的蠢样子,是这世间少有的可爱物事。
日升月落,千百番春秋挨过去,再回首时,最清晰的不是当年那些名利浮沉,不是那些痛快杀伐,也不是那些恩怨胜败,而是那道被血色浸没的身影。
魏枢捏着那枚莹润的戒指,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