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一通乱按,被彼此的泡泡炸死了都不知道。
有时候我们不在一起,各自坐一台机子,她就会在QQ发消息给我,那时候还是QQ2004版本,登录极其缓慢,需要等一两分钟。我的QQ刚申请不久,列表里就加了几个人,她的头像是系统自带的一个蓝头发小女孩,我最想看到的,就是那个蓝头发小女孩欢快地跳动起来,代表她给我发了消息。我们可能就坐在隔壁,其余朋友们就坐在我们周围的机子,但他们都不知道我和她在偷偷发消息。
虚拟的互联网,就像是另一个天堂,比现实里更容易交往。对那时的我来说,上网就代表着QQ和泡泡堂,上网的时光都是幸福的,需要用零花钱去冲会员,来之不易,每一分钟都值得珍惜。她那时候的网名叫“阿Q”,我的网名叫“经过老伯的家”,这是周杰伦那首的《分裂》里面的一句歌词,那是我最喜欢的歌。不过那时候流行挂QQ升太阳,经常会被盗号,我就背熟了她的QQ号码,这样就不会把她弄丢了。
不上网的时候,我也很容易找到她,那小镇好小,就两条街,走一会就到底了,我经常在路上就能碰到她。有时候我们回家了,星期日来到学校,不知道她在哪里,内心空落落的,我就会去每个网吧走一圈,看看她在不在上网,有时我也会开一台机子,上QQ看看她有没有给我留言,然后玩一会《泡泡堂》,但没有她在身边,我的技术直线下降,玩着也没什么心思,只好匆匆下线去学校,因为晚自习的时候一定可以看到她,她就坐在第一排。
有时周六周日,天空阴沉沉的,刮着风,我没有找到她,就在那个小镇孤单地走着,街边的音像
孤单北半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