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我从小父母双亡,家里也没剩半亩地,我一直想着要到山的外面见见世面。那个时候,大街上的西式快餐厅还没几家,摩托车也引进没多久,就连穿裙子的女性也没几个,窑子里的生意倒是火爆的很。”
“我先后换了几份工作,最后一份就是在窑子里做个端茶送水的活计。”丘根的嘴角带了一丝苦涩,“我就是在那里,喜欢上了一个我不该喜欢的女人,大家都叫她小尧。也是在那里,我认识了龙王。”
“那个时候,龙王已经小有名气,在道上也是叫得出名头的人物。”丘根的表情变得平静下来,似乎叙述的和自己无关,“因此,他偶尔会去我上工的那家窑子,伺候他的女人,就是小尧。每次龙王到来,小尧都会提前打扮,满心欢喜,我看得出来,她喜欢龙王。又或者说,龙王这般人物,哪个女人看了不喜欢?”
“我在那呆了两个多月,有一天龙王来的时候,几个帮派联合起来伏击他,龙王身手了得,自然不怕,但是小尧只是一个平凡的弱女子,没有自保能力,我就在一旁,龙王让我带小尧撤退,我答应了下来。只是小尧不肯走,想和龙王共进退,也因此没能及时走脱。为了保护她,我身受重伤,最后又被龙王所救,并被他带在了身边。”
丘根的形容很简单,只是短短几句话,但是秋枫还是感受到了一股难言的悲意,不由问道:“那个女人,怎么样了?”
“她没有我幸运,虽然没死,但成了植物人。”丘根眼眉低垂,“而龙王,很快就娶了一个我不清楚来历的女人,不得不说,她比小尧漂亮的多,倾国倾城,气质也雍容华贵,一看就是大
170 老鹰:凑个热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