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齐。
“慢。”
秋枫看了看,道:“给我一支笔头更长的毛笔。”
唐清风眼睛顿时一亮。
柳公权择笔,“所要优柔,出锋须长,择毫须细,取管不在大,副切须齐”。
秋枫提出这个要求,可见他对“柳骨”绝不生疏。
笔头长,用笔则能收放自如,不至于转折僵硬,行墨也不容易干枯。更容易表现出瘦劲的线条,而且可以较为自由地表现出笔画起讫处的修饰笔触。
岛国人大村西崖也称:“笔锋之长者,自柳公始。”
不仅是唐清风,所有人看向秋枫的目光都柔和了一些,隐隐露出期待。
“不如小友自己挑一支笔吧?”锦袍老者温和笑道,枯瘦的手指了指墙边一个笔架,各式各样挂着近百支毛笔。
“恭敬不如从命。”
秋枫也不客气,过去选笔。
“哼!装模作样。”朴昌范瞟着秋枫的背影,眼底依旧充满了不屑。
他答应比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对自己的自信。
临摹这个字帖逾十年,他写出来的字简直像是复印一般。
很快,秋枫拿着一支笔回来了:“怎么比?”
“各自临摹百字,逐字比较谁更接近,更接近的字数多,则胜。”
比形似?秋枫是真的无语了,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是初学者才追求的境界啊……
临摹的下下乘!
“开始吧。”秋枫点点头,愈发看低朴昌范。
就这种货色,连小
073 无地容纳自己(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