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也能让某地自然地多出一个人来,而不引人怀疑。
档案上的女人叫吴琴,很瘦,单眼皮,颧骨很高,跟现在的刘芬判若两人。
这个吴琴十几年前因为一时兴起,杀了全村的狗,剖开肚子晾在主人家门前,因为社会反响太恶劣,被判了三年,之后就人间蒸发了。
十年前,村子里离家出走的一个媳妇回来了,就是这位胖胖的刘芬大姐,照常跟着男人过日子,前些年,男人死了,她给办的丧事,有个儿子,去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工作太忙,只有周末有时间回来。
叶时朝让辛格去查刘芬的时候,辛格也问过为什么,因为,无论怎么去联想,都无法将这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跟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清洁工大姐联系到一起。
叶时朝说:“她的手被咬伤了,那种脓包是红火蚁咬伤后的症状,她却说是蚊子叮的。”
辛格:“也许是在外面不小心被咬伤的呢?”
叶时朝:“医院周围环境并不符合火蚁栖息的要求,红火蚁不会在这里出没。”
遇见昆虫学,辛格就完全闭嘴了,毕竟人家才是专业的。
于是乖乖去查了。
可是查到了刘芬的背影也没有用,根本找不到一丝一毫的证据,反而证据处处指向凌河,而凌河又是个木纳重情谊的人,就算感觉到了什么也不会出来指证她,只好先设计让他死心。
昨天在凌河家里,他逃跑之后,很快就被大良给抓住了,都是叶时朝安排好的,演戏给刘芬看,务求真实,连辛宠都没告诉。
不过,辛宠后来猜出来了,在她
29.魔鬼的另一张面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