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
金璜心中大叹糟糕,刚才那一摔莫不是扭着脚了?本来就跑不快,现在这速度,随便来个总角孩童都能追得上他。黑衣人也看出这一点,几人收缩了对金璜的包围,有几人已转身向当今的方向跑去。
唯今之计,只有……金璜右手执匕当胸,左手持鞭舞作一团护住要害,足尖点地如突刺一般向包围圈的一角冲去,挡其势者唯死而已。她已杀得双眼通红,浑身血腥,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
撕破包围的计划已成功,付出了背后挨一刀的轻微代价,左手再握不住长鞭,只得弃之。失去了远距离攻击的武器,黑衣人又追了上来。
将当今一把推出大门,喝道:“走!”她转身站在门口,面对着黑衣人,现在仅余三个人,跳墙不如直接将这碍事的女人杀掉来得快是他们的一致想法。
背后伤口不住流血,头一阵阵发晕,腿也越来越软。全凭一口气提顶着,黑衣人也看出她已是强弩之末,当中一人冷笑:“何必再撑着,自个儿躺下爷赏你个全尸。”
沾血的金色匕首,在阳光下依旧闪着寒光,金璜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站着,已耗尽她全部的力气。这么好的天气,就好像在正院的那一天,第一次见着教易容的师父,他说,易容的手法再厉害,也不及内在精气神的改变更有伪装效果。很熟悉的人,就算是一个背影,一个眼神,都会认出来。想要达到完美的易容,就必须从内在改变。
记得师父当时演示的是一个壮汉与枯槁老头的瞬间变化,眼神、嘴角、腰背、腿脚……完完全全是不同的人。金璜觉得有趣,也学得认真。
没想到,会
十四、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