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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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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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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抱着一堆卷宗过来了,唐泛埋首案牍,头也不抬,让他放下了便可除去,戴宏明瞧见唐泛桌上半冷的茶盅,也没有打扰,悄无声息地转身离开。
    又过了片刻,司员程文就将热腾腾的茶送过来了。
    他已经从戴宏明口中得知唐泛要在仙云馆请客,还要叫他们几个司员也过去作陪的事情了,笑容举动比平日里还要殷勤几分,没奈何郎中大人正忙着翻看卷宗,甚至都没抬头看一看给他奉茶的人是谁,只从喉咙里唔了一声。
    程司员只好难掩失落地走了。
    唐泛确实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大明开国之后,参考《唐律》与《元典章》,制订了《大明律》,自那之后,大明官员判案断狱,就以此为依据,但是时移事易,现在一百多年过去,当初的律令里面,有很多不适用于现在,也有许多具体实施细节没有规范,官员们在《大明律》里找不到依据,就开始按照自己的行为准则来判断。
    在大明,想要当官,靠的是科举,科举考八股文,却不考《大明律》,有些官员从礼部调到刑部,又或者原来是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调职后却成了断案的司狱,就更别指望他们熟读《大明律》了。
    中央尚且如此,地方就更不必说了。
    在唐泛上任之前,浙江那边就出了一桩很有名的案子。
    甲跟乙起冲突,两人打架,被乙失手打死。
    明律有规定,如果自己的祖父母、父母被人杀死,子孙当场替他们报仇,杀人是无罪的,如果事后再杀,就要杖六十。
    如果仇人已经被审判,因为大赦没有被处死的话,如果这个时候子孙还跑去报仇杀人,那就要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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