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都市之妖孽废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章 三年太久,我只争朝夕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此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虽然调查过,但却没想到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一时也是不知道如何是好。

    在大部分人看来,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报警,可显然这行不通。

    刘明生自从出来之后,并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

    虽说他身上有案底,可……如果仅仅因为打架滋事,哪怕把他抓进去,最多关上一两天,就会被放出来。

    而一旦他出来,肯定会报复楚嫣然。

    这有点得不偿失。

    这一刻,楚嫣然想了很多。

    林宸见她不开口,道:“嫣然老婆,如果你答应之前约定,我可以替你出手哦!”

    约定?

    其实就是林宸进入百花集团时,与楚嫣然两人之间的口头协议。

    总有三条。

    第一,公众场合下,林宸不得称呼楚嫣然为老婆。

    嗯,林宸选择无视这一条。

    第二,林宸可以继续住在别墅,但林宸工作稳定之后,就得搬出去,并且还要给乔珊珊道歉。

    这两条都是楚嫣然提出的。

    而第三条,也是林宸提出的唯一一条。

    那当然是关于婚书的事情。

    楚嫣然有些迟疑,最后无奈的说道:“可以,等事情结束后,我可以答应当你女朋友,但是……你别想我会喜欢你,哼!按照婚书约定,三年之内,如果你没能让我爱上你,同时也没有走到一起,那你就必须放弃这门婚事!”

    “嘿嘿!”

    三年?不不不,林宸认为三年太久

第11章 三年太久,我只争朝夕(2/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