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看书,却听到外面几个男侍再说千灯节的事情,说的好生热闹,不由得分了些神过去。
“一年一度的千灯节终于要到了,这可是我们男子的节日,真是太兴奋了。”
“对啊,要是那天晚上能碰上自己未来的妻主就好了。”
千灯节是昭国专门给男子开设的节日,在这一日的晚上,男子可以穿上自己最满意的衣裳出去集市上游玩,虽说其他日子男子也可以照常出门,但规矩颇多,不像千灯节那一晚没那么多规矩。
鹿灼微微摩擦着指尖,妻主?他曾经也差点成为别人的正夫,也不知道昭和在那天晚上会不会出来,她那么喜欢热闹,喜欢美男,应该会出来吧。
他摇摇头,低低笑道:“怎么好端端的又想起她了。”他又重新回过神,看起了手里的书。
浮胥抱着一件薄薄的大氅过来给鹿灼披上:“哥儿,现下虽是夏日,但也不能穿的这么单薄,你身上还带着伤呢。”
鹿灼问道:“笔可是买回来了?”
浮胥把笔从袖子里拿出来:“哥儿昨儿个吩咐的事情,浮胥哪敢怠慢,这不,一大早就跑出去买了,哥儿可还满意?”
鹿灼摸着手里的狼毫笔,上面的毫毛乌黑浓密,透亮平滑,笔身也是极为上等的竹子,“不错,就是这样的,浮胥,该赏!”
要想写一手好字,一个人的笔力很重要,手下的笔也同样重要,若是毛笔毛质粗糙,写出来的字必定大打折扣,鹿灼不追求用什么最名贵的笔来写字,但若是一支好笔也会让人心旷神怡,觉得胸襟都变得开阔了许多。
浮胥拘了一礼:“奴谢谢哥儿,哥儿,最近街上好生热闹,都为着过
第一卷:亿昔花间初识面 第二一章:千灯节(2/6)